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南宁片区普零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项目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93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45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36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71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92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86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37元;
中标人:******事务所,不含税总价:******.04元。
二、其他: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人)委托,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了南宁片区普零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_GX250004/01)的公开招标,现就本次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南宁片区普零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_GX250004/01
3.采购需求:
3.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次对普零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进行招标,中标人要为南宁片区(南宁城区各二级行(部)、梧州分行、崇左分行)提供不良资产诉讼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个人类贷款(含裕农贷款)、信用卡、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资产(包括逾期非不良、不良、已核销、证券化资产等)的诉前催收(提起诉讼前对债务人以电话、上门、出具律师函等形式进行起诉前催收)、和解、调解等诉前法律服务、以及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及诉中财产保全、债权申报、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预查废证明及与预查费证明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等阶段)及执行中、恢复执行的全部法律事务等。如因上述业务起诉引起的被告反诉、案外人异议之诉以及其他因上述业务衍生的被诉案件也为代理律所工作范围,不做另案委托和结算。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诉前法律服务,及诉讼代理、执行等法律服务。
我行因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被列为第三人的案件且未发包的,做另案委托,支付过程费用,不支付结果费用;如已发包的案件被列为第三人的,不做另案委托和结算。
上述全部法律事务既包括律师通过传统线下渠道现场提供、也包括律师通过线上诉讼服务平台、诉讼系统等渠道提供,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2合作期限和委托代理期限:合作期限两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指我行收集诉讼案件的诉讼资料,将诉讼案件发包给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发包时限。
在发包期限内发包的具体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委托代理期限为中标人代理具体诉讼案件的时限,自我行************事务所继续推进诉讼相关事宜。
3.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龙集采平台报价表或《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总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预算:1485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7、评标日期:2025年09月24日
8、评标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502评标室(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15楼)
******************************************事务所。
******************事务所。
11、采购价格:1479.5115万元(含税)
12、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服务期):合作期限两年。
13、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三、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号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0771-5513166
电子邮件:zhaozengxing.******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8楼
联系人:陈燕英、龙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m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