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航空路3号(三里港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5-075号
******集团磷资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0000.00元
5、最高限价:770000.00元
******集团磷资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350亩用地场地平整、道路、边坡支护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集团磷资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合同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准备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9、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10、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11、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安全生产要求。
1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5、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须具有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相关人员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最多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工作时间8:3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处航空路3号(三里港村))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1)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领取: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有限公司邮箱(******),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邮件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 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委员会会议室(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委员会会议室(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
2、注意事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办事处航空路3号(三里港村)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宇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