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批)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南路139号现有厂区内
******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785号)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南路139号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无机化合物生产车间(CP-210):利用现有设备生产四氨基硝酸铂溶液产品,产能为1.13吨/年;新增烧结炉、烤漆炉对镀金腔体进行涂覆,年生产镀金腔体100件;新增一套载体催化剂的生产设备,新增苯胺催化剂30吨/年,固相增粘催化剂5吨/年,气体纯化催化剂5吨/年;新增设备建设银树脂生产线,实现新增产能银树脂100吨/年;利旧改造反应釜单元,增加溶液配制罐,处理含钌物料产出三氯化钌,三氯化钌产能从5.605吨/年增加到7.452吨/年(以化合物计);(二)湿化学车间(RC-230):在现有熔炼间增加氯气管线改造作为贵金属合金熔炼时净化除杂使用;增加新的生产设备提升EO废催化剂的处理能力,新增银电积等设备,提升银产品纯度,产能不变;利用现有生产工艺与设备进行黄金提纯、熔炼,增加黄金产出,建成后黄金产能从0.15吨/年增加到20.15吨/年;利用现有设备生产银离子抗菌剂(AgXX),新增银离子抗菌剂(AgXX)15吨/年;处理含铱物料产出氯铱酸,氯铱酸产能从0.8835吨/年增加到1.519吨/年(以化合物计);(三)回收预处理车间(RC-300):增加一套马弗炉,用于热处理后物料的进一步处理;增加一套含铱材料剥离设备,对含铱、含钌物料热处理后得到贵金属渣送到其他车间进一步处理;增加一套熔炼炉,对低品位贵金属物料进一步处理以提高贵金属收率。建成后预处理含铱阳极板50吨/年,预处理含铱物料能力10吨/年,预处理含钌物料能力9吨/年;(四)有机化合物生产车间(CP-410)改造含铂物料生产线,以提高其生产收率;贵重颜料车间(PC-430)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调整金水、金膏、稀释剂等产品的配方,上述两个车间不涉及产品方案及产能变化;(五)将现有810罐区的一个铝酸钠储罐改造成氢氧化钠储罐,以提高周转速度。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管线宜采用明管架空方式敷设,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方式,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水收集进“1#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系统+蒸发结晶处理”;高盐废水进高盐废水处理线处理;其他废水进总氮去除单元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新增雨、污排口。
??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载体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收集经新建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载体催化剂生产、黄金深加工以及含铱物料预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气收集依托现有碱洗装置处理;四氨基硝酸铂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收集依托现有碱洗装置处理;贵金属催化网除杂废气收集依托现有碱洗装置处理;银树脂、三氯化钌、银精炼回收、氯铱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收集依托现有碱洗装置处理;上述经预处理的废气混合,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 载体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性废气、银离子抗菌剂生产过程产生的碱性废气依托现有酸洗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4)排放。
?? 镀金腔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含铂物料预处理废气依托现有“冷凝+活性炭吸附+碱洗”装置处理;金水、金膏、稀释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冷凝+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预处理的废气混合,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
?? 熔炼炉产生的熔炼废气收集经新建“布袋除尘+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9)排放。
??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项目新增含贵金属过滤渣依托厂内现有焚烧工段处置,废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炉渣和极板属于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9日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每天提供100000+条招投标采购信息,随时掌握最新发布的商机,实时更新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