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077
二、项目名称:
******居自然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728号云之谷财创中心A号楼908-909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捌仟伍佰零伍元零伍分(******.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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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居自然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对曹市镇淝河行政村******居自然村建设,主要对主要对自然村道路、排水管网、村标等工程项目有目的和针对性进行重点建设,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经理:常家瑞,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7790
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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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素梅、王平、韩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908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3.开标日期:2025年6月23日
4.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5.业绩:①定远县2022年美丽乡村七里塘乡韩圩中心村光明小区项目(西区)二次,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8月15日;②涡阳县2022年度青疃镇大于行政村大于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经理:常家瑞,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6月6日。
6.信誉:无
7.项目负责人:常家瑞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7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政府(019县道东)
联系方式:宿庆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清芝、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 话:05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5.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6.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docx
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4.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docx
5.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6.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