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一审判庭改造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法院第一审判庭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法院第一审判庭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37号
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磋-2025-3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266.894372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7月0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14日
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石友福、王雪梅、张秀全(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法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贰佰伍拾捌万陆仟贰佰零陆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凯旋路商品大世界一号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裴杰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 师证书编号:豫******7496
五、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最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278620.00元。
现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最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27862.00元。
六、更正原因
因在原结果公告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中输入错误,故作出更正。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法院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18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中州路与张巡路交叉口西南角蓝堡湾3号楼1单元14楼140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服务中心)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珠江路31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