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新品和首批扩围接续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23号)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集采中选结果顺利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落地执行,现就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看协议采购量
请各相关单位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进入“会员中心-公示公布-国采/省采约定采购量公布”,在“集采批次”下拉选择“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首批扩围接续”,查看平台公布的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
二、配送关系确立及三方合同签订
1.药品范围
已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的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集采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2.配送关系确立
即日起,请相关生产企业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卖方选配送”界面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请配送企业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请相关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3.三方合同签订
三方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6月19日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中选药品如合同未到期协议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请各医药机构尽快完成购销三方合同的签订,其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采购中选药品须先签订承诺函。
三、其他事项
1.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中选药品按时保质保量供应。中选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药机构。
2.如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有异议,请通过“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模块反馈。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附件: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新品和首批扩围接续集采中选药品挂网清单.xlsx